黔东南州出台十二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黔东南州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二项规定》。《规定》共十二条,对全州各级各部门在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深入调查研究。要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明确主题,有的放矢,提高调研针对性,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到困难最多、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开展调研,了解情况,解决困难,善于提出真知灼见的建议和意见,重要调研活动要形成调研报告;要根据调研性质确定陪同人员,尽量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县市或部门调研,减轻基层负担。
二、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村、社区、企业蹲点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改进群众工作方法,继续坚持做好州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工作,继续推行州级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包案化解;继续深化“四帮四促”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精简各类会议。不开无准备、不解决实际问题、泛泛部署的会议,适当增加研究措施、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专题会、调研会和现场会;能通过发文安排部署的就不召开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可采取电视电话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到州开会;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精简会议内容,缩短会议时间,避免重复讲话;加强会前筹备,明确会议主题,落实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质量。
四、规范节庆活动。严格控制剪彩、奠基、庆祝会、纪念会、各种论坛等活动。严格节庆活动审批管理,减少节庆活动。统筹安排全州民族民间节庆活动。州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剪彩、奠基、开业、挂牌等庆典活动;未经批准,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州委、州政府组织的重大节庆活动外,经审批的节庆活动原则上由州委统筹安排一名州级领导出席,其他一般性节庆活动不安排州级领导出席。
五、加强因公外出管理。统筹安排州级领导外出考察活动,不开展漫无目的的外出考察活动;严格控制外出考察随行人员;外出考察活动结束后要形成考察报告。进一步统筹好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半年以上的挂职培训。严禁以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的各种培训活动。